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7〕 40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 〔2021〕 2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 135个 项 目 为 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项目实施推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电话:023-6751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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